《血色草原》

来源: 时间:2021-09-09


被血色草原遗弃的灵魂

——王耀祖与王龙飞父子的人性博弈

 

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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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怀宇的长篇小说《血色草原》讲述了一个渔猎农牧家族乃至整个查干淖尔草原从兴到衰,又从衰到兴的艰难演变历程。以查干淖尔大草原塔头滩上王氏和胡氏两个家族兴衰为主线,通过对王氏几代人呕心沥血执着梦想争当强者、争当英雄艰辛历程的描述,塑造了一个又一个铮铮铁骨、不懈追求的草原人物。尤其塑造了面对苦难天性乐观,永不言弃,刚柔并蓄的祖母这个独特形象,充分展现了东北草原各族人民的生存状态和别样性情。正如中国作家出版集团管委会主任吴义勤先生所说,《血色草原》书写了人与自然搏斗的历史,涉及植物志、动物志等丰富内容,是一部兼具文学性、知识性与艺术性的“草原百科全书”,展现出一代又一代草原人的心灵史。读完这部小说最让我挥之不去的是小说的后三分之一内容,它凸显了查干淖尔草原的后人王耀祖和王龙飞父子内心世界的人性博弈。  

一、竞争中败下阵是家族的耻辱 

《血色草原》是写草原生命的博弈,正如书中所描述的查干淖尔草原“处处是红色的血肉、红色的狼牙、红色的枯草和红色的泥土……草原风掀起一拨又一拨的浩荡草浪时,总能让人联想到马群的脊背、牛群的脊背、羊群的脊背,甚至是狼群的脊背……那也分明就是汹涌着的血红色肉浪”。所以胡平先生认为:“作品前部分内容充满对血色草原鼎盛时代野狼出没、巨鱼翻腾、猎手彪悍场面的深情追忆与想象,那应该被看作是作者心目中的图腾呈现,整部作品也由于作者所复原的大量今日已消失的绚丽景象和原初细节而熠熠生辉。客观来说,小说前三分之二部分质量更胜于后面部分,也是由于前部篇章带来更多的陌生感和穿越感,裹挟着集体无意识的浓郁气息。”

小说以王氏家族后人王龙飞的口吻讲述,传统面貌上的草原男人热血偾张,雄性十足,生命力强盛,而和塔头滩强者成为鲜明对比的是“我”的家族孱弱和自卑,因为缕缕在竞争中败下阵来,不是某个人的过失,而是整个家族的耻辱,草原赞歌似乎永远都是唱给别人的。“从我记事起,就没见王氏家族辉煌过。王氏家族一直生活在沉甸甸的苦难之中。”在我看来,小说后三分之一的讲述,看似少了前三分之二内容中执着争当强者的血性和彪悍,但王耀祖和王龙飞父子内心世界激烈的矛盾冲突与苦难血泪,更能引发人痛定思痛之后的沉重叹息与深刻思索。 

二、王氏三兄弟的苦难心路历程 

父亲王耀祖是祖父的长子,长得结实健壮却在骑术上表现出明显的笨拙,于是他格外喜欢看书。父亲在马背上击打地面上的目标,可怎么也击不中,是因为他近视得非常严重。父亲十八岁那年秋天参加冬猎队大选,跑到终点时并没有击中摆在地上的草狼,却一“掏捞棒子”将前来助阵的自家爱犬小黄狗打倒在地。在赛场上引起塔头滩人空前绝后的嘲笑。“那嘲笑声如同惊浪骇涛,很多年后也没有在父亲的记忆中淡化多少。”父亲从此落下“王大笨”这个外号。接下来每年一度的塔头滩冬猎队大选,父亲连续失败了五个年头,望子成龙心切的祖父终于认识到王耀祖不是那块料了。那嘲笑声成了心理铭印,书里叫“火印”。父亲的火印就铭刻在心里,这才是最令他苦不堪言的。

再看二叔王耀宗才十七岁半就谎报年龄,被全家人盼到赛场上去了,经过苦难挣扎终因体力不支败下阵来。此后的两年二叔年年都去参赛,但还是争取不到当选塔头滩冬猎队队员的资格。“常常呆望田地的二叔仍然深浸在失去丑香子的极度痛苦之中,多年苦苦追求着的丑香子嫁给了赵小眼睛,还给他生了孩子……二叔多么希望向丑香子以及她爹证明一下自己不是孬种啊!而胡二勇子却粗暴地拒绝给他机会。”没有什么痛苦比失去自己心爱的女人更让人撕心裂肺,草原上的女人有慕强心理,慕强心理指的是只敬佩、崇拜、喜欢比自己优秀的人的心理,从而会让自己的目标也变得苛刻而远大。

想证明自己并非孬种,却被狩猎队长粗暴地拒绝。冬猎队凯旋归来,大姑娘、小媳妇为勇猛的猎手热烈地欢呼,女人最幸福、最荣耀的归宿就是嫁给强者。她们身体有层出不穷的热浪,尽情宣泄她们的慕强心理。而二叔尾随冬猎队参战的结果却很凄楚,“二叔和他的老青马血肉模糊地蜷曲在一个爬犁上,也在狼的行列中!老青马已经死了,可二叔还没死。但从老青马的惨状可以判断二叔伤得很重。”二叔和他的老青马给王家带来新的耻辱,二叔重伤,又是输得极其惨烈。老叔王耀家也好不到哪去,接连几年冬选都是灰头土脸败下阵来,一向专横的老胡五奶坚决不允许她家的二勇子、三凤子再和老叔、二叔们一起玩了,更不允许胡三凤子和老叔单独来往。“老叔虽然又高又大,但在风吹日晒下依然显得有些白皙。草原人以白色为圣,以红色为美。小孩子都不会喜欢白色的皮肤,我怎么能例外。老叔一直木桩子一样沉默着,他坐在草地上,失神地凝望着远处。我也不由自主顺着他的目光望过去,到处都是随风起伏的碱草,我并没觉得远处有什么好奇的。那天我什么也没望到,但就是那天,我学会了用沉默代替悲伤……”

老叔的白色皮肤无疑是弱者的象征,他沉默着凝望远方,一定是心有不甘,一定是思谋着怎样做一个真正的男人。“我”也跟老叔学会了用沉默代替悲伤,男儿有泪不轻弹。这是怎样的沉默?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是男人就要活出生命的意志,就要活出生命的血性。 

三、王耀祖的颓废,王龙飞的奋争 

父亲轮大钐刀伤了老叔也伤了自己,却给了少年壮志的“我”独步草原的机会。我是带着悲愤和不耻,心里骂着“两个熊货”,带着哀兵必胜的勇气走向大草原的。“等到了绿油油的草地深处,一轮红日就会喷薄而出了。一片茫茫无际的大草原,一个少年挥舞着大钐刀……那该是一幅多么壮观的景象啊。”“我”不再有任何依赖,有的是勇闯天涯的豪迈,所以打起十足的精神往前走,心中浮现“一个少年挥舞着大钐刀”的彪悍形象,这是少年英雄的自我意象。机会来了是前提,“我”以饱满的热情和积极的态度迎接挑战是准备,大有舍我其谁的气概。

“我好像把自己想象成了印象中的胡二勇子,威武地抡起了大钐刀……由于从前看过胡二勇子孤身打羊草,且给我留下的印象太深刻了,胡二勇子几乎颠覆了我对打羊草的一贯印象,我一度觉得自己就是印象中的那个胡二勇子。在前赴后继倒下去的千军万马中,我似乎也嗅到了浓烈的血腥,看见了血流成河,听到了跪地求饶。”

“胡二勇子要是我的父亲该多好啊!”王龙飞想到这里又马上大骂自己。“我和父亲平时就很少说话,我们之间的沟通就更少了。我一直因为他太熊而有意和他保持着应有的距离。通过这次独自打羊草,我又一次深刻地看清了父亲,我只是干了十几天,父亲却是常年干这些活的,终生如此。我想,父亲干了那么多年打羊草的活儿,可那活儿干的,一直保持着稀松平常的状态……”对父辈“我”是“哀其不幸,恨其不争”,所以在心理上有了隔阂,这次独自打草的经历使“我”更加确认父亲太熊,“我”要活出不一样的人生。 

四、老叔无奈出走,父亲歧路亡羊 

胡二勇子最听老胡五奶的话,就不再把老叔当伙伴看了,经常蛮横地对待老叔。老叔气得经常磨刀扬言要杀了胡二勇子,或者是把他裆下的牛子给割下来。但老叔一直没有勇气去杀胡二勇子,也没有勇气去割他裆下的牛子。老叔发泄完心中的愤怒也就消停了,只是更加拼命地举石头、练力量……

直到那天,老叔终于把心底的梦想付诸行动,强奸了塔头滩第一大美女胡三凤子。父亲惊恐不已,不得不带着家人仓皇出逃。“我”则不想离开,“你们这俩熊货!你们这俩懦夫!要走你们自己走吧,我才不走呢!我还要等到两年后走上赛场呢!我才不跟你们一起丢人现眼去呢!”这是“我”发自内心的声音,其实“我”心里放不下的是胡小慧,“我”要为王家的荣誉和“我”的爱情而战斗。

“车上的人也不只是老叔被有形的绳子捆绑着,而是所有的人都被无形的大绳子捆绑起来了。我们像被关进了一只无形的笼子里了,或者说,那马车分明就是一辆囚车,一辆写满了奇耻大辱的逃命囚车。”这个因家族耻辱而逃亡的历程也是创伤事件,特别是王耀祖的心里已经有了创伤记忆的“火印”,早就恨不得离开塔头滩了,老叔强奸胡三凤子只是一个契机,父亲顺理成章带着家人走上逃亡之路。然而这样的创伤事件像无形的绳索捆住了王家人的心灵,这意味着从今以后王家人要苟且偷生,王龙飞的心中是多么的不甘啊。

“我”是注定不会选择苟且偷生,所以有了一个决定“我王龙飞一定会回来的!胡小慧,你可等着我呀,我一定会回来娶你的!”“我”要活出我的人生脚本,尽管“我”远离了我的爱情客体,但我紧握着我的爱情的替代客体胡小慧那把精致的马头琴,在精神层面“我”和胡小慧连接更紧密了,绝地反击的动力也更大了。

“老叔就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了。从前很阳光、很开朗的他变得沉默寡言,总像怕见人似的,尤其怕见到我和母亲的目光。以后的日子里,本来很爱说话的老叔变得寡言少语了。从早到晚,他经常是一个人坐在窗前。他把窗上的美丽霜花看得化成了丑陋污水,再把丑陋污水看得重新冻成一瓣一瓣的美丽霜花……”老叔强奸了胡三凤子,老叔自己有没有受伤?只要是还有良知就一定会受到创伤。伤害从来是一柄双刃剑,给人伤害往往会给自己带来更大的伤害。 

五、父亲王耀祖的创伤更加深重 

父亲王耀祖冬猎队大选连续五年败下阵来,本来祖父已经彻底绝望。可他又意外地获得一次巨型狗鱼上钩的机会,结果却被大鱼拖拽到河水中弄得狼狈不堪,空手而归。接下来,更让全村人难以容忍的是他违背村规偷偷下铁夹子猎狼,造成母狼断腿逃逸和返回的报复,这些又成了王耀祖洗刷不尽的新的耻辱。

直到逃亡多年之后,王耀祖才有了一个华丽转身,在恢复高考时他考上了医科大学,又在如狼似虎的商战中立于不败之地,成为药业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这要归功祖母的引导,在贫困岁月里,知书达理的祖母既要求孩子们成为强者,也鼓励他们读书,养成智慧的头脑。她要让王氏家族的男人从此健壮起来,走向辉煌。正是在祖母的教育和影响下,王耀祖考上大学。王耀祖能够高考中榜,成为医药企业的领军人物,不能说没给王家带来光彩。然而他对家乡依然怀有莫名的仇视,因为那里是他的伤心地,在那里他辜负了家族的厚望,败坏了王家的声誉,沉痛的创伤记忆压得他抬不起头。当年从查干淖尔草原逃离只是一个契机,他发誓再也不回塔头滩。 

正如胡平先生所说“血色草原精神的实质,简言之,一是血性生命力的张扬,二是对生存、生态规则的遵循。王耀祖后来在外面出人头地,大有炫耀资本,却愧于再见乡亲,就在于他曾在两方面都败下阵来。”而王龙飞一直心系故乡草原,常常有一个强烈愿望,想让王耀祖趁着眼下在商场飞黄腾达回查干淖尔草原走上一趟。一来可以证明王氏家族的能力,二来也可以去祭奠多年未曾祭奠的祖先。可不论他怎么建议,王耀祖就是一直摇着头,坚决不肯回去。于是“我”常常在背后或侧面默默地注视和观察王耀祖,得出最终的结论是:王耀祖仍然还是个懦夫,他无法挣脱塔头滩带给他的精神枷锁!

王耀祖的形象让笔者想起日本作家松本清张的小说《砂器》里的人物和贺英良,和贺英良是贫苦的麻风病人的儿子,经过生命逆袭,成为一个作曲家和音乐指挥。这个时候养父突然出现了并且让他去看望生父,和贺英良怕暴露了和麻风病父亲的关系会毁掉他的名誉前程,于是杀死了养父。和贺英良虽是音乐界名扬一时的红人,但他害怕那些与自身过去经历有关的人出现,唯恐暴露自己卑贱的身世,因此小心谨慎,如同在河边制作砂器的孤独的孩子,人生因此变得脆弱而溃散。王耀祖与和贺英良一样是很孤独、卑微和脆弱的,总觉得自己不够好,不如别人,这是内心的铭印。就像和贺英良已经成为很有名的钢琴家和音乐指挥,但依然害怕见到知道他底细的人,他只是一个卑微的心灵戴着音乐指挥家的面具,王耀祖活的也很假。外表光鲜的董事长内心里再也经不起塔头滩浩荡草浪和血红色肉浪的洗礼了。所以“我真的希望社会倒退到奴隶时代更好些。那时,奴隶主用烧红的铁块在奴隶的脸上烙上永世不褪的火印,火印时刻证明着奴隶的身世,无论他逃到哪里,他永远无法隐藏他那不甚荣光的历史。起码,那个世界很真实。不像现在,王耀祖这种灵魂上烙有火印的人到处留下体面的身影和高贵的笑声。” 

六、王耀祖罪己与自我实现人格 

王氏家族几代人无论怎样努力,最终也未能获得应有的社会地位,到王耀祖这里更是积重难返。无论是在体能上还是在精神上,王耀祖都被竞争对手胡氏家族打垮。他输得一败涂地,对查干淖尔草原塔头滩的逃避已经是人格层面的逃避,心中那块代表耻辱的“火印”已经成为他人格的一部分,我们不妨称之为罪己型人格。在塔头滩好勇斗狠的生死场,一个人的失败,就是整个家族的耻辱。所以王耀祖背负的精神枷锁是不堪重负的,成了被血色草原遗弃的耻辱灵魂。正因为这份耻辱已经人格化为罪己型人格,所以即便在王耀祖商场飞黄腾达之后,就算想回头去看一看草原,他也没有勇气回东北的查干淖尔草原,而是去了另一片草原——内蒙古的乌拉盖草原。

与西楚霸王项羽兵败垓下无颜见江东父老不同,项羽是因一时一事无颜过江东。而王耀祖自从离开塔头滩二十余年就没打算再回去过,这些年心中的“火印”烧灼着他,他非常害怕碰触,一直小心回避着那份伤痛,所以我们才说他的“罪己”是人格化的,再难改变。

古时候有个很有名的同时拥有孤儿人格和罪己型人格的皇帝,他就是明朝的末代皇帝崇祯也就是朱由检。崇祯五岁时,生母刘氏因在后宫的争宠中被人诬陷而死,崇祯成了孤儿,被遗弃的感觉深入骨髓并形成孤儿人格。养母康妃待他刻薄而无情,势必让还是幼儿的崇祯升起负罪感而且人格化为罪己型,即便庄妃厚道仁慈给他温暖也于事无补。据心理学家许金声教授讲“人生最早的记忆”应该更确切说是“人生最早不愉快的记忆”,它的重要性就是你最早记住的不舒服。所以崇祯的早期记忆就是“孤儿”和“罪己”,人格是在6岁以前形成的,一旦形成就很难改变了。崇祯是很自卑的,所以他出于补偿心理表现出自负,事必躬亲,而且经常颁布罪己诏书。但他刚愎自用,虽励精图治也改变不了被覆灭的命运,最后写下罪己诏自缢身亡。

王耀祖显然不是孤儿人格,他的罪己型人格也并非像崇祯那样在幼儿期形成,而是经过一次又一次的人生失败的创伤记忆的累加形成的。无论崇祯,还是和贺英良或者王耀祖,他们出于成长的需要都发展了自我实现人格用于平衡孤儿人格和罪己型人格。自我实现人格就是充分挖掘自己的潜能,最大限度地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且人格化为内在的驱动力,从而超越自卑和罪己,走向人生的辉煌。和贺英良的自我实现人格来自自我启蒙,王耀祖的自我实现人格则来自“我”的祖母的启蒙。祖母说,人不仅要有强壮的身体,更要有智慧的头脑。正是在祖母的教育和影响下,培育了王耀祖父子的自我实现人格,父亲王耀祖考上大学,在城市里打拼出自己的事业,孙子王龙飞也成为王氏家族未来的希冀。 

七、在挣扎中对草原精神的坚守 

王龙飞与父亲王耀祖不同,他自小接受族群和祖母的双重影响,血气方刚,看不惯父亲的逃避行为,甚至内心里鄙视父亲,不肯再称其为父。即便被迫随父外逃,王龙飞骨子里依然保持着塔头滩人不服输的气质与个性。“一家三口一直躲在北方森林里。虽然没有马匹了,但我一直没有停止苦练用‘掏捞棒子’击打目标,一直梦想着有一天杀回塔头滩,去争当冬猎队队员。实在太想胡小慧了,我就拿出心爱的马头琴,拉上一段《草原家乡》……”少年壮志不言愁,尽管王龙飞一家躲在北方森林过着苟且偷生的生活,他依然为实现心中的梦想时刻准备着。

“昨天夜里胡小慧又闪现在我的梦中,虽然很快就被老胡家别人那些面孔挤走了,可那一瞬间的她竟然是脸上挂着眼泪的!做着梦我就心急如焚,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把她惹哭了。早上一睁眼睛,眼前全是胡小慧。她怎么了?遇到什么事了吗?她还好吗?我越想越烦躁不安。如果再不回塔头滩去看看,我感觉自己连气儿都要喘不上来了。”这个梦境就很有趣了,有些梦是预言梦,梦见胡小慧流泪就有可能真的是有什么事发生了。有些梦是自我关系梦,就是内心世界里有“我”和“胡小慧”,此“胡小慧”非彼胡小慧,此“胡小慧”代表“查干淖尔草原”。就像歌德《少年维特之烦恼》,维特就是歌德,夏绿蒂也是歌德,歌德是用小说的方式跟自己谈了一场恋爱。“我”梦见胡小慧哭有可能是预言梦,也有可能是自我关系梦,这两种可能性都有。

“我一个堂堂塔头滩汉哥的苗子,怎么会沦为塔头滩弃民的学生呢?实在是悲哀啊!父亲从来没在塔头滩真正扬眉吐气过,父亲已习惯于别人对他的不敬。哪怕是自己亲生儿子的无礼,父亲有时也能逆来顺受。久而久之,父亲就对我的敌对态度习以为常、视而不见了。长期以来,他似乎越来越习惯了我那双敌视的眼睛。”父与子的冲突被弗洛伊德称为俄狄浦斯情结,儿子因为对父亲的失望而敌视甚至仇视父亲,儿子也因为这种敌视甚至仇视而想要超越父亲。比较而言父亲还是要宽容一些,他知道自己的软肋,所谓知子莫若父,儿子想什么他能不知道吗?他要保护儿子,自己就忍辱负重了,宁可承受儿子的白眼。凭心而论,谁的父亲不是这样呢?这是作为父亲伟大的地方。

王龙飞大学毕业后曾在编辑部、事业单位和机关单位工作,最后又沦落到父亲公司任职,但他拒绝任何特殊待遇,完全凭自己努力拼搏的业绩得到步步提升,同时“常在梦中回到塔头滩去争当强者”。尽管城市里环境优雅,却缺少塔头滩上公平竞争的规则,缺少血性和持守的空间。在“单位”里人们的竞争不是通过工作上的积极表现,而是依靠编织人际关系网;在官场和商场上,创业和发展则依靠投机取巧。

城市里人们不再仗义执言、不避权势、坚守原则,而是口是心非、曲意逢迎,甚至于爱情法则上,城里的规则也与原始野性草原相去甚远。查干淖尔草原上女人最幸福和荣耀的归宿是嫁给强者,即便强者长相再丑陋也无所谓,就是不肯嫁给弱者,草原女人是可以带给男性力量启蒙的。而在城里,美女们所追求的则是金钱、权势和地位。于是王龙飞的爱情屡屡失败,他交往的第一个女友于天慧因他没房与他分手。第二个女友秦丽丽则做了有家室的处长的情人。在重物质利益超过了对人品和精神气质的重视的城市环境,王龙飞找不到自己向往的爱情。所以他一直怀念家乡塔头滩的女子胡小慧,尽管她已出嫁过,却仍是他心目中的女神。

“虽然父亲一直扮演着塔头滩的弱者,但塔头滩那铺天盖地的自强不息、不容苟且的奋争意识是任何灵魂都无法逃避的。”所以王龙飞也意识到父亲这些年审时度势,在白热化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也真是不容易。当年那些开发保健品的同行和对手们都已不复存在了,飞龙药业早就破产,某某口服液、某某养生精也先后消失,而王氏药业集团依然如日中天,强势发展着。父亲也是面对过生死的人,他从你死我活的较量中走过来,不能说不是塔头滩自强不息、不容苟且的奋争意识的自我实现。

无论是王耀祖,还是王龙飞,他们内心深处都怀念着草原,那里的女人属于强者的,尤其是美丽的女人一定属于强者。弱者不仅得不到女人的身体,更得不到女人的爱情,甚至连娶个最丑陋的女人繁衍后代的资格都没有。塔头滩人的心灵深处烙印着一种不可动摇的信念:一个男人猎取美丽女人的能力就是他的生命能力和生命价值。所以即便王耀祖离开塔头滩二十余年,依然养成一种连他自己也无法克服的癖好。那就是无论他走到哪里都愿意有最漂亮的女秘书陪在身边。特别是在他充任董事长后,更是走马灯似的更换身边的女秘书,她们一个比一个漂亮。这是历史造就给王耀祖的一种畸型心理吗?不,这恰恰是塔头滩血性精神与他所承受的苦难血泪所凝铸的精神血脉的象征。 

八、塔头滩深情呼唤后继者归来 

王耀祖和王龙飞的父子关系是令人疼痛的,它有一个沉重的渐进的认识历程。王龙飞从最初的从亲情出发叫父亲,到草原两大姓氏家族比拼称霸,而王耀祖屡屡挫败这样的特定历史事件,给王龙飞造成了心理阴影不肯再称王耀祖父亲,长期以来“恨其不幸,怒其不争”,直到后来王龙飞在雨中钓鱼,看到不远处父亲也在风雨中钓鱼的身影。风雨来了,城市人早已钻到远岸支起的防雨帐篷中去了,而那在雨中坚守在河边儿的背影应该就是“我”的父亲。王龙飞这时才醒悟到,其实父亲和“我”是同样的心境。只有草原人才不惧恶劣的环境,这样的风这样的雨反而会激发起对遥远的查干淖尔草原的怀想,想起野狼出没的塔头滩,想起波涛汹涌的霍林河,于是风雨中垂钓也就别有一番情致与韵味。

“这年年底,我无意中在王耀祖的白发里重新看清了一位长者。其实,王耀祖早就不是我一直认为的那个样子了。我终于从繁华热闹的背后,看到了王耀祖骨子里埋着的孤独。那是打在草原人灵魂深处的火印,那是永远无法抚平的疤痕……直到此时,我才对王耀祖的认识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我好像就是从这一刻起,我决定以后把王耀祖重新叫回父亲。”王龙飞终于改变了对父亲的认识,也是时代和社会生活发生了变化,人类思想意识也要有相应改变的一例个案,这也是人的认识的复杂性,重新审视父亲,从父亲身上看到适者生存的蜕变。王耀祖小时是王大笨,现在他是成功者,是继承了塔头滩精神血脉的成功者。

王龙飞把王耀祖重新叫回父亲只是认祖归宗的一个转折点,王龙飞真正放不下的是他心中的查干淖尔草原,于是他终于重返家乡。他所见到的胡小慧已经是眼角布满鱼尾纹,头上生出根根白发的中年妇女。而王龙飞依然决定长久留在查干淖尔草原,并考虑是否该与胡小慧结合,呵护他昔日的女友一辈子。王龙飞所向往的还是草原男女间那种纯洁诚挚的爱情,他心中铭印的还是草原上的规则和价值观,经过多年的城市打拼生活,苦难的挣扎与磨砺使他坚信,真正的感情只能在草原上找得到。

有人说“小说前三分之二部分质量更胜于后面部分”,我不这样认定。我认为这部小说后三分之一与前三分之二同等重要,甚至是平分秋色。前面的是历史的讲述,后面的是直面现实,历史的精神血脉需要继承,更重要的是怎样走现实的路。而后面的讲述是以王耀祖和王龙飞父子内心的人性博弈为重点,整部小说前面三分之二恰是为后面三分之一蓄势,这样就把王耀祖和王龙飞父子推向风口浪尖。

“利齿深陷骨肉,表面上看着残酷,实质上却是在帮你精挑细选。只有经过严格的优胜劣汰,一个物种才能长久地存活下去……各种灾难折磨着塔头滩人,同时也考验着塔头滩人,更是锤炼着塔头滩人。”王耀祖和王龙飞父子是经历过查干淖尔草原各种灾难磨砺的塔头滩人,尽管他们是被血色草原遗弃的灵魂,但他们不羁的奋争仍然继承了塔头滩人的精神血脉,那就是“从来不怕困难,更能直面残酷的物竞天择。”

更耐人寻味的是结尾处,“主人公王龙飞重返故乡时,十分难得地遇到了一只母狼并与他对视,这时作者描写到,母狼的眼神里没有愤怒,没有仇恨,它一直在温和地看着他,‘从它的眼神读出了退避、让步和说不清的恐惧’,然后它像一条家狗一样跑向了草原深处。这就是狼的命运,狼群仍有留存,但狼性已经开始退化,演变得近乎异类,同时,人类也变得孱弱,在这一点上,狼与人有相似的命运。”所以老姑的儿子石头才说,塔头滩新一代的主人们已经和过去大不相同了。人们不再比谁的力量大,也不再比谁的骑术好,而是在比谁更有钱,谁家的农机更多更好。石头还说,现在老胡家和老王家都是塔头滩上的普通农户,远不像从前那么认真、那么较劲了。

随着时代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胡氏家族的后人,依然孔武有力,却在新环境冲击下显得无所适从。但王耀祖成功了,王龙飞成长了,王氏家族更能顺应历史的潮流,也下海了,也经商了,他们都成为自我实现者,而且取得一定的成就。所以王龙飞还是要回到他的查干淖尔草原,回到他的塔头滩。因为他了解那里曾经有过的原始和繁茂,而今草原退化,动物锐减,他要致力于修复家乡草原的自然生态工程。正如胡平先生所说“存在是需要勇气的,孱弱意味着生命的退化,而血性,正是一个民族的脊梁,象征着强力的意志,它源于生命也归于生命,涉及激情,欲望,狂放,活跃和竞争。”这是对新时代塔头滩精神的高度概括和总结。所以王龙飞要回到家乡,与查干淖尔草原共舞。

作家写作是受潜意识驱使的,作品评论就是精神分析,就是让作品蕴含的潜意识浮出水面,这样无论对读者和作者都有所助益。深层次阅读是我们的心灵探险,我们会有更多的发现,对阅读者和写作者都会有更多发现。或许有那么一刻,阅读者会发现,写作者说出了我想说的心里话。于是,写作者真的就成为了阅读者的代言人。

所以王怀宇先生在《血色草原》里真正想表达的是,塔头滩是我们民族的一个缩影,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依然要继承民族的精神血脉,就像王龙飞与王耀祖达成和解那样重新叫回父亲,我们要用我们的血肉筑起新的长城,若能如此,让祖国腾飞的中国梦就不远了。这该是王怀宇先生用20年时间写就这部《血色草原》的初心吧?所以读不透王耀祖和王龙飞内心的痛苦以及失败中的崛起与奋争,就不能算是真正读过了《血色草原》。


王怀宇《血色草原》:悲怆而醒人的草原挽歌

来源:中国艺术报|白烨  

 

王怀宇描写查干淖尔大草原的长篇小说,在《中国作家》2019年第12期发表时名为《红草原》,作家出版社于2021年正式出书时,又改名为《血色草原》。看得出来,对于这部与草原有关的长篇小说,王怀宇对于书名很是在意,而且着意强调其赤红的色调与铁血的意涵。但阅读了这部作品之后,给人更为强烈的印象与感受,还是悲壮、悲辛与悲怆。因此,准确地说,《血色草原》并非是雄强而憾人的草原壮歌,而是悲怆而醒人的草原挽歌。

《血色草原》一作主要描写查干淖尔大草原塔头滩的王姓与胡姓两个家族,在猎狼与捕鱼的两个领域,围绕“汉哥”和“把头”的争霸斗强,以及与争斗的输与赢密切关联的家族的盛与衰。围绕着这样一个主干故事,作品写出了这块草原腹地因长期以来的民族混居和文化混杂造成的草原特殊生态环境与独有历史传统,以及生成于这种环境与传统的剽悍的民风、好斗的民俗与强悍的民性。可以说,作品既写出了查干淖尔大草原雄浑无比的生态样貌,也写出了塔头滩人为了生存和尊严不断打拼的命运浮沉。

客观地说,以胡王家族为主线描写塔头滩人猎杀野狼和捕捉狗鱼的前半部分,故事跌宕起伏,人物如刀削斧砍,确实充满了可触可感的雄性与血性。而以王家败走草原迁居省城的故事为主的后半部分,虽先后有王耀祖、王龙飞在学业与事业上的飞黄腾达,但却很难见出雄悍的草原根性与“汉子”的应有“血色”。这种前紧后松,先强后弱的反差,隐喻了一些什么东西,或显露了一些什么问题,都是值得人们深深品味和细细寻索的。

《血色草原》让我感觉比较独特,也比较意外的,是作者在这样一个家族历史故事的书写中,脱出了常轨,运用了一种非同寻常的手法,使作品从故事到题旨,都呈现出特异的样貌与别样的意蕴。这种不同寻常的写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其一,以“衰败”诉说家史。

在查干淖尔大草原深处的塔头滩上,“所有的男人和雄性必须首先告别任何形式的懦弱才有资格在这里生存。”因而,所有的家族都在“沉重而好强”的冬猎好手的竞争中,“痛苦着,隐忍着,挣扎着,梦想着。”作品中的叙述者“我”,作为王氏家族的第三代,见证了爷爷辈、父叔辈们在一次次草原争雄的拼命相博与不断失利。祖父王得强因小时候摔断了腿,虽通过冬炼三九,夏炼三伏,成为远近闻名的“王大铁拐”,但已无力参加冬猎队长的竞争,只好把希望寄托在小弟王得盛的身上。然而,王得盛在一次斗牛比赛中意外失手,当场丧命。王大铁拐又寄望于儿子王耀祖。长大成人后的王耀祖虽然身强力壮,但天生笨拙且严重近视,他硬着头皮去参赛最终还是败下阵来。之后,二叔王耀宗又成为王家的希望所在,但却因身体不够强壮一次次与成功失之交臂了,最后在一次猎狼行动中悲壮惨死。接下来上场的老叔压力更大,境况也没好到哪去。由此,王家在与胡家的草原争霸中一再落败,一蹶不振。王家的自尊全无,更是无法奢谈荣耀,王家似乎只能在祖母关于高祖和曾祖的故事中找到一点活下去的理由,祖先们“当年勇”的传说及时地提供了后代们触摸和臆想。

与别的家族写作的作品明显不同,《血色草原》的叙事者讲述的王氏家族的塔头滩生存与打拼的家族历史,是沉重的,悲惨的。那是“在旁观者眼里,他们一直就是毫无希望地生活在欲望之中。事实也就是这样,在半个多世纪的漫长的岁月里,他们在反复轮回着同一个苦难的形象。”这样一个家丑外扬式的叙事,是格外特别的。因为忍辱含羞,饮恨吞声,这样的家族历史,更令人创巨痛深,叫人没齿难忘。我依稀觉得,王氏家族在“天竞物择”的草原竞争中不断衰败的故事,多少带了一些寓言的意味。“我”对自己属身的王氏家族的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可能既寓含了作者对于人性日渐退化的深切哀叹,又暗含了作者对于人性回归强悍的热切向往。这应该是这种独特写作的复杂蕴含之所在。

其二,由“转场”提出问题。

王家在查干淖尔大草原的乖蹇遭际,到了王耀祖当家主事的时期,真正走到了命运的低谷。王耀祖在王家老叔与胡家的矛盾闹得要出人命时,带着一家人丑陋地逃出了草原。但在王耀祖30岁时,通过参加高考进入了省城的中医药专科大学学习,而“我”也经过自己的努力,随后考上了省城某名牌大学的历史系。王家从此由草原“转场”到了城市,而王家似乎也由此找到了更适于自己生存的方式。此后,王耀祖下海经商,把一家保健药品公司经营的风生水起,“我”也辗转了市文联、考古所和厅机关三个单位之后,在母亲的规劝下走进了父亲的公司,成了这家公司的特殊成员。但“转场”带来的转机,并未使王耀祖心安理得,也未使“我”心满意足。每到不如意的时候,“我就痛苦地回想起我那遥远的塔头滩”。而王耀祖“借鉴塔头滩冬猎队的入队条件”评选公司“突出贡献奖”,并执意率领10位获奖者前往另一块草原去自驾旅行。随行的“我”把一切都看的清清楚楚,并在心里发出诘问:“难道王耀祖晚年真的能以实际行动抹去当年王氏家族遗失在塔头滩上的那片耻辱吗。难道王耀祖能用他那颤动的老手为感知到那些耻辱的我们换回一点点心理平衡吗?”似乎能,但实际上不能。因为历史不能改写,已成为历史的耻辱不能由现在的荣光所替代,已成为记忆的历史的伤痛不能由现在的快慰所治愈。在这个意义上,王龙飞的感觉是真实的:“我本以为我早已告别了查干淖尔大草原,早已告别了塔头滩和霍林河,早已淡化了那一长串弱民的历史。可是活生生的现实仍然在提醒着我,让我对历史的记忆越来越清晰。”

在“转场”之后,作者还用了不少的笔墨描写从草原来到省城的老姑对往事的叙述,包括在草原建立劳改农场后,公安人员在追捕逃犯的同时大量猎杀野狼,马二杆子、胡二勇子先后因为反对掠杀动物而被处决,绝望至极的胡老五也投湖自尽。由此开始,“塔头滩不再有野狼和鱼群了,日子彻底变得死气沉沉起来,整个查干淖尔大草原象得来瘟疫一样,彻底没了精神。”从老姑对查干淖尔大草原日渐没落情形的叙述来看,王家当年出走草原的行为,又陡然具有了躲避灾难的意外之意,这使得原本以为是坏事的“逃离”好像又变成了一件幸事。

由于王耀祖的逃离导致王家的“转场”,作品实际上提出了一系列引人深思的问题。比如,王家几代人在塔头滩的一路落败,是败给了草原特有的生物竞争的法则,还是缺失了争强好胜的勇者精神?王耀祖、王龙飞进入城市的人生打拼,是弱者找到适合自己的生存方式,还是时代给人们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查干淖尔大草原的生态损毁与风光不再,显然是人为因素所致,这样的情形能不能尽量避免,这种巨大的损失可不可以弥补,又怎样去弥补?如许问题,都会在人们心里萦绕萦怀,挥之不去,既引人思忖,又令人纠结。由此,作品的内蕴便平添了丰厚,意味也更加深长起来。

王怀宇写作《血色草原》,确实用了心思,下了气力。虽然作品在结构上、叙事上仍然有不足与缺憾,如社会历史的内容在前半部分略为稀薄,作品从第34章开始明显地分成了前后两个部分等。但整体来看,作者对草原多样生态的欣羡之情殷殷可感,对于草原精神的礼赞之意溢渗于字里行间,就以草原为题材和主题的写作而言,这部作品是有力度的,有特色的,是打上了作者个人鲜明标记的。

 

草原的另类书写

来源:中国作家网|陈涛  

 

《血色草原》是近些年东北文学的一部优秀作品,如同胡平先生所说,“将来,东北文学史的章节中将不可缺少关于这部作品的评价。”《血色草原》曾入选中国作协定点深入生活扶持项目,作者为了完成它,不仅先后多次回到故乡草原,还去到内蒙古的呼伦贝尔草原等与东北草原有着巨大差异的地方,为了书中的某些章节,还深入不同地区采访调研,最终在十二次的反复打磨修改之后,作者为我们呈现出了一幅东北草原的风俗画卷。对这个作品,作者是看重的,也是满意的,“以前我总是说自己最好的作品是‘下一部’,现在我可以肯定地说一定是‘这一部’,我一直认为这部长篇是我的代表作。”

这部作品给我带来一种很新奇的阅读体验。一提到草原,我无论如何都想不到这会是一个东北的草原,是汉族人的草原,因为草原似乎与少数民族的关系更紧密一些。另外,提到草原,我也不会想到草原是红色的,颜色上讲,它应该是绿色的,干枯时是褐黄色的,更不会让我联想到作者所描述的那种血红色的肉浪的感觉。或许也就是这种错位的讲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重新审视草原的视角,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有趣的一个特点。

《血色草原》以查干淖尔草原为背景,以胡、王两个家族兴衰为主线,作者所书写的虽然是草原家族,但我们可以从中看到整个中华民族那种积极向上,拼搏进取的精神与梦想。这种强者基因的气息始终贯穿于整部作品,让这部作品充满了浓烈的英雄主义色彩。在这个家族中,我们看到了一个个鲜活的、独具特色的人物,尤其是那个乐观、坚韧、永远不放弃的祖母形象让人印象深刻。他们与当地颇具特色的自然环境共同构筑了新奇同时充满粗粝感的世态万象。

我们常讲,文学是人学,文学要关注的人本身,人的内心,人的命运。作者是一个对自然有着无限敬畏的人,他借助一种广大宏阔的文学视角,将人类万物置放其中,环境不再是背景,同样,也并未将人类的智慧与高贵凸显开来,而是将人类回归到了自然万物本身的序列当中。作品里祖母有一段话是这样讲的,她说这个草原是塔图滩的皮毛,人和动物植物不过是皮毛上的寄生虫,这是一种大生态观的视野,这样的书写是有价值的。

对于这部作品,我在阅读过程中的不满足主要体现在于作品中的小说语言跟散文语言交织的时候,当这种比较红火的、有宏阔气象性的语言变成那种带有讲解性语言的时候,尤其是当叙事人称在第三人称跟第一人称切换的时候,让我觉得这个作品的味道可能会被冲淡一些。不过,这也并不妨碍它的优秀品质。


编辑:曲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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