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作家协会关于开展
第五届签约作家招聘工作的通知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立健全文学创作队伍管理机制,强化我省骨干作家和青年文学人才的培养扶持力度,吉林省作家协会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第五届签约作家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申报者需创作势头良好,作品在质量和数量方面表现突出,是我省文学创作队伍中具有实力、潜力的骨干力量,在小说、诗歌、散文、报告文学或儿童文学等领域已取得优异成绩。近两年内需完成下列创作指标之一:
1.由权威文学期刊、出版单位发表出版的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长篇散文、长诗或诗集)1部以上;
2.在省级以上重要文学期刊发表中篇小说(中篇报告文学、中篇叙事散文)不少于4篇(部);
3.在省级以上重要文学期刊发表短篇小说不少于8篇;
4.在省级以上重要文学期刊发表篇幅在2500字以上的纪实文学或散文作品不少于10篇;
5.在省级以上重要综合文学期刊或重要诗歌刊物上发表诗歌总计不少于1000行。
对以上5项,申报者可完成其中1项,也可适当变通,例如1部中篇小说可与2篇短篇小说等量计算。
(三)必须具有吉林省户籍,在吉林省工作或生活,年龄不超过58周岁,身体健康。
(四)省作协在职干部、作家及主席团成员不参评。
(五)能够完成省作协提出的创作任务,在合同期内具备履行所有条款的能力。
二、评聘办法
(一)初评:由省作协组织专家组成初评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读,产生入围名单。
(二)终评:由省作协组织专家组成终评委员会,对入围作家进行终评。入围作家在评审会上答辩,评委就入围作家创作成绩、能力、潜质等进行综合评议,通过投票产生拟聘签约作家名单。
(三)初评、终评全程由省作协机关纪委监督。
三、申报时间
2023年6月12日——6月20日。
四、申报方式
(一)纸质版申报材料
纸质版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邮寄或快递至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作家协会文学院,邮编:130021,收件人:杜晓雅,联系电话:15104402070。
1.《吉林省作家协会第五届签约作家申报表》纸质版(粘贴小2寸证件照)10份;
2.发表、出版的文学作品目录10份(请标明作品的体裁、标题、出版社/刊物名称、日期等);
3.省级以上文学创作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
4.体现自己创作水准的代表作一篇(部、组),长篇作品提供书籍封面、版权页及目录的复印件1份即可。
(二)电子版申报材料
电子版申报材料请于2023年6月20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ilinwenxue@163.com。
1.《吉林省作家协会第五届签约作家申报表》电子版(word格式);
2.发表、出版的文学作品目录(请标明作品的体裁、标题、出版社/刊物名称、日期等);
3.省级以上文学创作获奖证书照片、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小2寸证件照;
4.体现自己创作水准的代表作1篇(部、组),长篇作品提供书籍封面、版权页及目录照片即可。
五、管理办法
根据省作协对签约作家管理的总体要求,将与签约作家签订合同,每届签约作家的合同期为两年。按照《吉林省作家协会关于签约作家任务、待遇、管理的规定》,为签约作家发放创作经费。
点击下方可下载相关附件:
吉林省作家协会
吉林省文学院
2023年6月12日